《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
“上古诗是用来记事的,歌是用来抒情的,歌与诗合流后,产生了诗三百”,既然诗是用来记事的,那么实用性可能是诗产生的动因之一。从结绳记事到以文字记事,经过漫长的历史岁月,这是不必言说的,但是究竟何时开始用诗来记事,历史没有明确的记载,也很难具体考证。《易》的记事文字已有韵的意味,或许《诗经》产生时早已发展到以诗来记事。现在我们多把《诗经》看作优秀的,伟大的文学作品,其的审美价值非常之高。其实从《诗经》的产生来看,它的实用在当时一定远远大于审美功能。从中国早期的陶器来看,如半坡陶器,现在看来是伟大的艺术品,因为它抽象的花纹已达到较高的艺术水准。但是从蒙昧时期的现实和先民的心理来推想,陶器的实用应该是蒙昧时期的先民的首要追求,审美则是在实用之后的事情了。这一点可以使我们体会到上古艺术的共性――实用与审美的交融。体会到这一点我们就会想:或许实用是《诗经》产生的动因和功能。 诗的实用记事功能汉代人早已有了明确的认识,这表现在汉人训“诗”为“志”:“诗之为言志也”,“诗之言志也”(《洪范?五行传》郑玄注),“诗,志也”(《吕氏春秋》,《说文解字》)。以上“志”有怀抱,记忆的意思。 《诗经》是诗、歌合流后产生的作品,自然具有诗的功能。这观点是可以在《诗经》中找到例证的。在《诗经》中可以看作纯记事的作品就占相当的比重。《大雅》中《文王》《绵》《大明》等记述周先祖创业等史实。“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大明》)。它诗不再例举,仅以此窥豹而已。 另外《诗经》中很多作品的叙事成分远大于抒情成分。这也可以看出《诗经》作品受记事的影响,仍保存着诗记事的习惯。《豳风?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七月鸣鵙,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真实记述了农人劳作、生活。《豳风?东山》:“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蒙。我东曰归,我心西悲。制彼裳衣,勿士行枚。蜎蜎者蠋,烝在桑野;敦彼独宿,亦在车下。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蒙。果赢之实,亦施于宇;伊威在室,蟏蛸在户;町疃鹿场,熠燿宵行。不可畏也,伊可怀也……”诗再现了征人的战争的环境。这些叙事应都是记实。这类作品中虽有部分主观情感。“无衣无褐,何以卒岁”,“我东曰归,我心西悲”等感情抒发的语句,但情感的抒发与大篇幅的记事相比,显得很微弱。 《颂》是诗实用功能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祭祀、助祭。这也可能是《诗经》产生的又一原始动因。《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由此可知《颂》是用来祭祀天地,祖先等神明的。告于神明,当以歌舞,音乐,祝词,并且献上供品或战利品。《左传》中有许多告庙的记载。祭祀的形式大略有两种:巫觋以各种媚态,“秽词”来引神降临(《楚辞》王逸注有明确的说明,闻一多也认同西方也有类似的事),或者以肃穆庄严的形式,由天子,诸侯,贵族等献馘或献新。后者应是在前者发展起来的,因为前者带有更浓烈的原始巫术色彩,后者则更多的是宗教意味。《颂》从产生的时间和其内容来看,都是用于宗教祭祀的。如《清庙》:“於穆清庙,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毛诗序》:“《清庙》,祀文王也。周王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笺》:“清庙者,祭有清明之德之宫也,谓祭文王也。天德清明,文王象焉,故祭之而歌此诗也”。祭祀文王时唱诗,明确《颂》的功用—祭祀、助祭。《烈文》:“烈文辟公,锡兹祉福。惠我无疆,子孙保之。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 ”《毛诗序》:“烈文,成王即政,诸侯助祭也”,另外《毛诗序》:“《天作》,祀先王先公也。《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丰年》,秋冬报也。”《颂》的其他篇章也大类如此。可见以上推想或然。 此外西方有些民族还保留着祭祀时唱歌或诗的习俗,从这点也说明诗具有祭祀,助祭的功用。结合泰勒和弗雷泽的研究成果,我们知道人类早期的祭祀是舞和自然声音的模仿,到了后期人们才创造了实词,把实词用于生活交流和祭祀活动。闻一多也说“感叹字是情绪的发泄,实词是情绪的形容,分析与解析”,所以在宗教的祭祀活动中西方产生了歌﹑诗歌,而中国则具有了很高艺术价值的《颂》。 《论语?子罕》:“子曰:‘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明确交代了孔子对雅颂的音乐进行了整理和校正。那么孔子何以要整理音乐?从论语中我们可以发现,孔子有感于当时礼崩乐坏的现实,而自己在政治上却难有作为来扭转乾坤。所以他只能做其能做之事。音乐是与礼联系在一起的,而乐是与诗密不可分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即证明了这点。诗是音乐中的实词,乐则是用做助祭及其他的各种礼仪中的虚词。从诗,乐,舞,礼不分的这一特点我们还可以看到原始巫术宗教的影子。“礼”从“示”,“示”神也。可见礼最初是与神的祭祀有关的,后来才蜕变为各种礼仪的。在孔子的时代用于礼仪活动的诗就是《诗经》,当然以孔子的睿智不可能认识不到《诗经》在礼中的重要作用的。所以孔子要通过“正乐”使“《雅》《颂》各得其所”,从而达到维护周礼的目的。孔子的作法恰恰表明了《诗经》在先秦时代的是实用价值和地位。 此外《诗经》在先秦的外交和宴享上曾经起到过重要的作用(外交和宴享也是礼仪活动,但由于与上不同所以单列)。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可见《诗经》在外交中的地位。外交官(行者)赋《诗》以言志,交流。“在赋诗的人,所以‘言志’;在听诗所以‘观志’‘知志’”《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又《左传?文公十三年》郑伯背晋降楚后,又欲归晋,适逢鲁文公由晋回鲁。郑伯在半路与鲁文公想见,请他代为说情,双方应答都以赋诗为媒介。郑大夫子家赋《小雅?鸿雁》和《小雅?载驰》,鲁季文子答《小雅?四月》和《小雅?采薇》。这两例都表明《诗经》的实用功能。 《诗经》不仅可以用于外交,还可以用于人民的教化。《论语?阳货》:“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综述,《诗经》在以上四个方面的实用作用表明了它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独特价值和意义。在今天看来是不朽的文学作品,而在先秦却远非如此。可以想象其历史的真面目在时光的流驶中渐蒙轻纱,后世的人们只能以推想和假说的方式试图邂逅其素面娇颜了。